离婚后财产的再次分割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6-01 观看:
离婚后财产的再次分割怎么办?双方离婚后,往往因为各种原因,又要求进行财产再次分割,这类案件属离婚后财产的再次分割纠纷。离婚后财产的再次分割分为如下几种情形:
一、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
离婚后财产的再次分割,对于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变更或者撤销;另一种是双方不能就变更或者撤销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此时要证明你在订立该协议时有被对方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而且要在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才有可能获得法院支持。
二、对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
离婚后财产的再次分割,对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明确了,“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此种财产分割请求权是物上请求权,就物权确认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三、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
离婚后财产的再次分割,对于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在分割财产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审核:冯 昱
编辑:赵森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