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丧偶儿媳为抚养孩子状告公婆,冠领律师介入调解结案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17 观看:
北京的何女士和丈夫原本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夫妻和睦,儿子聪颖可爱,生活水平也还不错,但这份幸福却在何女士丈夫去世后戛然而止。
何女士和丈夫2005年登记结婚,2008年两人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2012年何女士丈夫所居住的村庄实施腾退安置,何女士的丈夫作为被腾退人签署了《“城乡一体化”改造宅基地腾退安置补偿协议书1-140-2》,在协议中确定了拆迁补偿款为160余万元;同时,何女士的公公曹某作为被腾退人签署了《“城乡一体化”改造宅基地腾退安置补偿协议书1-140-1》,何女士及丈夫和儿子也属于该房屋中的被安置人口,并在补偿协议中约定了何女士一家三口享有部分提前搬家费、工程配合奖、周转补助费、期房补助费。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9年6月,何女士的丈夫去世,只剩何女士独自一人带着儿子生活,沉重的生活压力令她身心俱疲。何女士认为,丈夫当初签署《安置补偿协议书》拿到的拆迁补偿款,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这笔钱一直在公公婆婆手里;公公曹某签署的《安置补偿协议书》拿到的拆迁补偿款中属于何女士一家三口的份额也未分割。此外,丈夫名下的汽车和银行存款也都没有分割。而何女士此时的经济和精神压力都很大,于是跟公公婆婆提出想要分割财产的要求,但多次协商未果。
何女士无奈之下,找到冠领的刘东晓、郭敏慧两位律师,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自己应得的财产,从而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也能更好地抚养儿子长大成人。刘东晓、郭敏慧两位律师通过与何女士的沟通,深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在案前做了充分的准备。
两位律师从当事人角度出发,切实考虑当事人利益。在庭审中,经过冠领律师的介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
1、何女士现居住小区的两套房屋由何女士和儿子居住使用,待该房屋可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时归何女士和儿子所有;
2、何女士公公婆婆居住小区的两套房屋归何女士公公婆婆居住使用,待该房屋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时归何女士公公婆婆所有;
3、何女士丈夫名下的汽车归何女士所有;
4、何女士公公婆婆应在限期前给付何女士和儿子相应补偿款47万元。
法律并非冰冷无情,何女士和公公婆婆都失去了自己最爱的亲人,承受的都是丧亲之痛,而如今对簿公堂也是为了缓解生活压力,更好照顾年幼的孩子,双方多次协商却不能够心平气和地沟通,讲清楚自己的诉求。最后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理清楚其中的法律关系,找到其中的利益平衡点,使得双方得以有效沟通。
冠领律师指出,家事难断,但出现纠纷,无法进行有效沟通时,可以请律师介入进行调解,帮助双方运用理性的方式解决纷争,更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民事调解书
撰稿:魏苗苗
类型:B 类稿
编辑:赵森岱
审稿: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