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案件财产涉及刑事怎么办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07 观看:
民事执行案件财产涉及刑事怎么办?下面一则案例为您解读。中邮器材集团与安捷联公司、京房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安捷联公司向中邮器材集团给付欠款1.2亿余元,安捷联公司不履行该给付义务时,中邮器材集团对京房公司提供的《房屋他项权证》载明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由于安捷联公司、京房公司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中邮器材集团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京房公司所提供的抵押房产。京房公司对此提出异议,称其因受中邮器材集团与安捷联公司共同诈骗才提供上述房产为安捷联公司担保,现公安机关已对该诈骗行为立案侦查。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法院应当中止对本案的执行,解除对上述房产的查封,由公安机关侦查本案涉及的犯罪行为及财产。
对于这起民事执行案件财产涉及刑事怎么办,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京房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法院查封京房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房产,符合法律规定。在生效判决作出后,京房公司以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为由,要求解除对其房产的查封,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京房公司的异议请求,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解决,裁定予以驳回。京房公司不服,申请复议。
复议法院经审查认为,京房公司以其提供担保系受欺骗,有关行为人涉及犯罪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为由,要求中止执行、解除对担保房产的查封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执行法院依据生效判决所采取的查封措施符合法律规定。对于这起民事执行案件财产涉及刑事怎么办,裁定驳回京房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
对于这起民事执行案件财产涉及刑事怎么办案件中,公安机关已进行了刑事立案侦查,但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民事判决未被依法撤销,当然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被执行人京房公司要求中止执行或解除相应的查封措施,缺少法律依据。综上,对于这起民事执行案件财产涉及刑事怎么办,执行法院和复议法院对京房公司的异议和复议请求应不予支持的裁定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