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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孙子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5-09  观看:

  李先生的爷爷去世了,留下一处房产和不少工资收入存款,却没留下遗嘱。一石激起千层浪,爷爷的遗产像一颗投入水中的石子,在李家引起不小风波。

  李先生的奶奶多年前就已过世,爷爷、奶奶共养育4个子女,包括李先生父亲在内的两个儿子都去世了,只剩两个女儿,也就是李先生的两位姑姑。

  在利益面前,浓厚的血缘亲情也会出现裂痕。父亲不在了,李先生还有没有资格继承爷爷的遗产,成为李家争议最多的问题。

  无奈之下,李先生通过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与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合办的法治热线电话,向任战敏律师进行法律咨询,父亲先于爷爷去世,自己作为孙子到底能不能继承爷爷的遗产?

  任律师说法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的规定,在李先生的爷爷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需要通过法定继承来处理。

  由于李先生的父亲先于李先生的爷爷去世,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代位继承的法定条件: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如本案中,李先生的父亲先于李先生的爷爷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如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3、无论代位继承人数多寡,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即李先生的父亲生前必须要有李先生爷爷的遗产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按照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李先生作为其父亲的直系血亲,一般来讲,有权代父亲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除非李先生的父亲生前已经丧失了继承权。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但继承人如果确有悔改表示且被继承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亦不得代位继承。

  延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撰稿:曾超超
类型:B 类稿
编辑:侯学飞
审稿:张主编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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