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搜索

任战敏律师在央视《今日说法》解答:与中介签了买房协议,卖家中途反悔,怎么办?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5-22  观看:

  近年来,凡是牵涉到买房,不管是从开发商手里买,还是购买二手房,法律纠纷都不少见。未雨绸缪总没有错,一位网友在央视《今日说法》快问快答的普法专题“法律人vlog”中留言:我买的二手房还未收房,目前已和中介签了协议,但我担心卖家反悔不卖了,该怎么办?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战敏律师作为特邀嘉宾,现场解答了网友的问题。

  我们通过中介机构买卖二手房屋,一般都会涉及居间合同买卖合同两个合同关系。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只有买卖双方,而居间合同的当事人是买卖双方和居间人,后者也就是中介。在遇到卖方反悔不卖时,或者中介有违规操作时,买方可通过以上两个合同关系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维权

  买方可将卖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请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在买方取得继续履行的生效判决后,若卖方仍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可依据判决申请法院执行。

  2. 依据居间合同维权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中介促成合同成立,可以要求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在合同生效后,若因卖方单方原因无法办理房屋过户,居间人不承担责任;若中介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如房屋被抵押、查封、产权存在争议等,损害委托人利益,导致无法办理房屋过户,则中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

  任战敏律师最后提醒,买房是大事,毁约也不是小事。根据《合同法》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作为买家,一定要查明房屋产权状况,注意共有产权人的情况,同时弄清楚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作为卖家,千万别“一房两卖”或是私自处理共有财产;而作为中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才是经营长久之道,杜绝诱骗、隐瞒等操作,否则将得不偿失。

 

撰稿:刘 洋
类型:C 类稿
编辑:毕明伟
审稿:张主编
法务:刘东晓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CONTACT US

 您的姓名:
 您的电话:
 案件简述(最多500字)

官方咨询热线:4008789888(24小时)

邮箱:69576000@qq.com

邮编:10005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