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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土地流转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趋势,尤其是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之后,去农村承包土地更是出现跨越式增长的态势。有先见之明的李先生早在1997年便在农村承包了块土地,契约一签便是50年。
李先生一直按照合约在交着承包费,但是,突如其来的变故令他束手无策。无奈之下,他向《法制进行时》栏目组打来求助电话。
原来,村委会在李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占用了他所承包的土地,并且,现在土地面临拆迁,李先生没有拿到任何补偿款。
李先生的诉求是:自己为什么不能得到拆迁补偿?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律师表示:李先生可以从两方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村委会私占土地,二是征地补偿。
村委会私占土地
村委会属于民法上的特殊法人,在李先生承包期内私自侵占土地,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按照《侵权责任法》相关法律规定,李先生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赔偿。
征地补偿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等,承包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承包方享权利包括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周旭亮律师表示:李先生一直在交承包费,承包关系没有解除,可以依法向征收主体主张相应补偿。如果补偿已经被村委领取,也可以直接起诉村委,要求返还相应赔偿。
当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即使是村委会这样的特殊法人,也可以通过正当途径,用法律主张自己的权益。
撰稿:屈菲菲
类型:B 类稿
编辑:毕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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