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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女性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经济独立,但有了孩子之后,很多家庭会出现男方继续工作而女方辞职带孩子的情况。起初虽各自忙碌,但因为孩子的到来,家庭乐趣比较多。慢慢地,随着脱离社会的时间变长,夫妻双方的共同语言逐渐减少,家庭琐事的增多,两人很容易产生矛盾。此时,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对长期在家带孩子的女性来说,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是一个重要问题,北京卫视《法治进行时》的观众潘女士就被这个问题所困扰。
图片来源于法制进行时栏目,如有问题联系删除
潘女士给栏目组打来热线电话询问:“自己和丈夫马先生结婚的时候,约定了婚后所得归两个人各自所有,可后来有了孩子,自己只能辞掉工作在家带孩子,没有了收入。最近因为各种矛盾加剧,和丈夫难以平和沟通,在闹离婚。如果按照之前的约定对自己肯定是不利的,所以,想知道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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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卫视《法治进行时》特邀嘉宾、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战敏律师表示:
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间的财产规定有两种财产制度,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按照法定财产制来确定夫妻间财产的所有权。马先生和潘女士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个人所有属于约定财产制,但即便如此,潘女士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在离婚时也有权向丈夫马先生请求补偿,潘女士可以先与马先生协商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如果协商不成请求法院分割时,可以向马先生提出补偿要求。
总的来说,妻子在家照顾孩子、老人、维系家庭,与丈夫外出工作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
如果遇到潘女士这种情况,建议夫妻双方平静下来协商沟通,全面考虑,合理解决。
撰稿:龙艳艳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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