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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先生的爷爷生前立下遗嘱,去世后名下的房子归赵先生的父亲所有。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赵先生的父亲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意外去世,赵先生的爷爷成了白发人送黑发人。处理完赵先生父亲丧事后,赵先生的叔伯们认为父亲已经去世了,遗产应该重新分配。赵先生想知道,他能不能代替父亲继承爷爷的房产。为此,赵先生拨通了北京卫视法治进行时栏目组的求助电话。
栏目特邀嘉宾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律师表示:赵先生不能代替父亲继承爷爷的全部房产。
根据继承法规定,代替父亲继承爷爷父亲遗产属于代位继承,但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而本案中赵先生的爷爷立有遗嘱,属于遗嘱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且又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因遗嘱应继承的全部房产。
根据继承法第27条第3款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人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赵先生爷爷没有重新设立遗嘱的情况下,该房屋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在法定继承中,赵先生可以代位继承属于父亲法定继承的那部分房产。
延伸阅读:
代位继承的法定条件: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如本案中,赵先生的父亲先于赵先生的爷爷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如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3、无论代位继承人数多寡,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即赵先生的父亲生前必须要有赵先生爷爷的遗产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撰稿:冯 昱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段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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