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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视台•律师门诊室∣同一件事先后签了两份合同,哪份有效?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9-25  观看:

  2010年,王先生接了一个小区的停车管理,签了一份十五年的协议。2011年,合同对方单位人事变动,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工作人员担心领导会觉得十五年年限的合同太长,想改一下年限,就和王先生协商另签了一份十年的协议。据王先生描述,他当时签那份十年期限的合同,一方面是为了配合对方的工作,方便自己接下来的经营;另一方面,双方都知道这就是一份对外的合同,并不算数。没曾想,今年5月31日,那份十年期限的合同到期了,对方不承认那份十五年的合同,不让王先生继续管理这个停车场了。于是,王先生联系到北京电视台《律师门诊室》节目,他想知道自己那份十五年期限的合同是否有效?自己该怎么办?

▲ 图片来源于《律师门诊室》节目视频

  北京电视台《律师门诊室》特邀嘉宾、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律师表示: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分为两个环节,第一叫成立,第二叫生效。只要双方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这个合同就成立;而生效,实际上绝大部分合同签字就生效,所以,王先生的两份合同都是成立并生效的。所以,那份十五年期限的合同对王先生是有效的。

周旭亮律师

▲ 图片来源于《律师门诊室》节目视频

  观察员老田提出,当这两份合同同时有效的时候,单位按十年期限的合同进行终止,王先生按十五年期限的合同主张权利,此时,这个矛盾该怎么办呢?

  周律师认为,出现两份真实合同,处理方式不外乎以下几种:

  一、取代关系,即非此即彼;

  二、共存关系,即两份合同都成立生效。如果任何一份合同中都没有“把另一份合同替换掉或者修改作废”条款,两份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王先生可以以十五年租期的合同内容主张自己的权利。

周旭亮律师参加律师门诊室

▲ 图片来源于《律师门诊室》节目视频

  那么,王先生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呢?

  周律师表示,王先生那份十五年期限的合同真实有效,他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对方干扰他的履行,他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合同;如果对方不配合履行,造成损失,他也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

  最后,周旭亮律师提醒大家,遇到类似情况一定注意看合同条款的约定,如果存在对自己不利的内容,及时提出异议或者拒绝,切勿轻易签字,以免损害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撰稿:龙艳艳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张主编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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