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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先生 本期在线提问网友 任律师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范先生:任律师,您好!我有一辆日产天籁轿车。最近我的朋友张某某向我借车使用,因为我们是多年的朋友,对方做事也一直很稳妥,我就很放心地把车借给他用了。不料,张某某在驾驶途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第三方何某某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请问任律师,出了这样的事故,我朋友张某某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的轿车碰撞的损失又该由谁承担呢?
任律师:你好,范先生!请问您的这辆车是否投保了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保险?
范先生:由于工作比较忙碌,我当时忘记续缴交强险了。请问这会造成什么影响?
任律师:因为你没有继续投保交强险,也未投保其它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在这期间,你又将未投保的车辆借给朋友驾驶,出了事故后,你需要与实际侵权人、也就是你的朋友张某某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范先生:可是任律师,虽然车辆是我的,但是我只是将车辆借给了朋友驾驶,我自己并没有错,按理说不应该轮到我来赔偿吧?
任律师:范先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任律师:你提到事故导致何某某严重受伤,请问当时交警部门是如何认定事故责任的呢?
范先生:交警部门认定何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我朋友张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现在何某某的家人一直找张某某,要求赔偿其医疗费用等损失。
任律师:在向他人借用车辆时,要注意所借车辆的保险投保情况。如果你们能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达成和解是最好,如果何某某起诉至法院获判胜诉,那你很可能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生活中,尤其是在借用机动车时,往往容易出现因未投保交强险造成的交通事故侵权纠纷,所以还是要注意及时续缴车险。
范先生:好的,我明白了。谢谢您,任律师!
任律师:不客气。
撰稿:王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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