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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不少年轻人深受肥胖的困扰,有些人为了减肥会花费大量的时间运动健身,还有些人不想运动也不想节食,只想躺着也能瘦成一道闪电。这样的心理被一些看到商机的人利用了起来,他们利用互联网在微信朋友圈里卖起了减肥药。
“吃一颗瘦一斤,吃一袋瘦十斤!”
“纯天然,无副作用,让你在家躺着瘦!”
赵某在网上购买减肥胶囊和粉红色药丸,经自己食用后认为减肥效果好,便在微信朋友圈进行宣传销售,号称其卖的减肥药纯天然、无副作用,让人不运动、不节食、无痛苦就能减肥逆袭。
赵某发布的真人减肥成功照片吸引了很多朋友圈里的好友,她们纷纷向赵某购买这种卖400元一盒、实际成本只有30元钱的减肥药。
天津的张女士在朋友圈一位美女微商那里买来了不同种类的减肥药,颜色鲜艳的减肥药看起来就像糖果一样,其中有号称燃脂的,局部瘦腿的,还有局部瘦腰的等等,炫耀各种效果的减肥药一应俱全,“想瘦哪里瘦哪里”。
但在服用减肥药的半个月里,张女士觉得身体非常不舒服:“我天天晚上睡不着觉,一整天都特别亢奋,脾气特别大,还很烦躁,一点胃口都没有,一口饭都吃不下去。”
(图片来源于网络)
扛不住身体难受的张女士去医院检查,在血液中查出了违禁品成分,她便将减肥药送去机构检测,经检测,这些减肥药均含有违禁成分西布曲明,遂报警。
警方根据张女士提供的快递包裹上的寄件地址找到了卖家赵某,将其抓获归案。
“我也不知道减肥药里面含有毒有害的成分,我看卖得挺好就一直卖了。”法庭上,赵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声称不了解相关法律,只是听说该产品有效就盲目跟风销售,现在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法庭从轻处理。
但据其中一名买家说,她曾问过赵某减肥药里是否含有“西布曲明”这种成分,赵某通过上家了解到确实含有。“西布曲明”有毒有害,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减肥药里不得含有,但赵某仍继续在朋友圈里宣传销售这种减肥药。
北京市某法院审结此案,赵某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适用禁制令,并对扣押物品予以没收。
(图片来源于网络)
通过上述案例,冠领律师提醒:
所谓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包括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的物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所列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等。例如:西布曲明、麻黄碱、芬氟拉明……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减肥还应该通过运动和饮食的调节,想走捷径往往会付出健康的代价,推广这种“捷径”则可能触犯刑律,付出自由的代价。
撰稿:朱嘉琪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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