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搜索

假中介以“刷脸查档”将百万房产私自过户交易 连环骗局涉嫌侵占罪、合同诈骗罪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0-21  观看:

  安徽的吴某准备投资做生意,可手里现金不够,就准备将自己的一套房产出售,于是就在一家网站上发布了卖房信息。很快,一名自称是房屋中介的梁某联系了吴先生,说他手上有客户想购买这套房子。在中介梁某的帮忙下,吴某和买家宋某谈定成交价格为150万,买家支付了5万元定金。随后,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买家支付定金后,吴某配合买家办理贷款,待尾款到账后,再将房产正式过户。本以为卖房顺利就等着拿钱投资,谁曾想,余款没到,房产却已经完成了过户。

  原来,在吴某和宋某签订合同的当晚,中介梁某以要通过系统刷脸查档,查看房产状况为由,让吴某刷了一次脸。中介梁某就是利用这次刷脸在网上将不动产转移了登记,直接将房产过户给了买家宋某,而宋某在收到房产过户后,便将余款145万给了中介梁某,最终,中介梁某承认,是他挪用了吴某的房款,并表示将会尽快将房款还给吴某,并主动写下《承诺书》,在写下承诺书后,中介梁某陆续向吴某支付的60万元,但其余的85万却迟迟未支付。

▲ 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有问题联系删除

  吴某多次索要无果后,便拿着购房合同去了梁某的公司,这时才发现,梁某并不是合同所写的中介公司的员工,而且梁某所使用的合同是伪造的,是假合同。

  针对此事,冠领律师认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中介梁某将宋先生给吴某的购房余款非法占为己有,私自挪用,并迟迟拒不归还。已经涉嫌侵占罪。

  其次,根据合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中介梁某采用假合同的基础上,向吴某隐瞒情况,通过刷脸转移了吴某的房产,且在收取宋某购房款后,并没有履行代宋某购房的义务,而是挪用了该房款。梁某对该款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且行为方式符合我国刑法合同诈骗罪所规定的情形。

▲ 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有问题联系删除

  最后,冠领律师提醒大家:委托中介买卖房时尽量不要通过中介打款,而作为中介,即使得到买卖双方授权代为保管房款,在双方交易完成时也应当及时将房款交付卖方,如果中介长期占用房款,将背负刑事责任。

 撰稿:杜智君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段光平
法务:马佳斌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CONTACT US

 您的姓名:
 您的电话:
 案件简述(最多500字)

官方咨询热线:4008789888(24小时)

邮箱:69576000@qq.com

邮编:10005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