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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主要包括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以及二者相结合这几种方式。而在选择产权置换这种补偿方式的时候,我们经常会提到“拆一还一”的原则,于是,许多细心的被拆迁人就会问道:拆迁补房,公摊面积怎么算?
这个问题可大可小,如果原来被拆迁的房屋是高层建筑,本身就有较大的公摊面积,与回迁房的公摊面积差不多,那么问题比较小;但是,如果原来是平房住宅,拆迁后给安置到高层住宅,这其中的公摊面积可“噌”的一下就上去了,这中间的面积算下来可还不少。实际上,我们在媒体报道中也曾见过这样的实例——不少被拆迁户反映道,回迁房都是高层,公摊面积大,导致拆迁后居住面积不仅没有改善,甚至还可能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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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个问题,目前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详细规定到公摊这个程度上,不过,大家可以参考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该条第三款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这里所提到的“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我们理解为不能因为征收拆迁而导致被拆迁户的居住条件降低,也由此引申出最低“拆一还一”的原则;当然,基于保障居住条件的立法精神,所谓“拆一还一”应当指的是实用面积,如果仅仅是建筑面积不变,但公摊面积增加了,那么实用面积也必然降低,被拆迁户的居住条件也就得不到保障。
拆迁问题涉及到被拆迁人的重大利益,因此,从得知房屋将被拆迁开始,就应该着手准备了解相关政策,知悉相关法律规定。如遇到棘手难以处理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资讯专业律师,避免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损失。
撰稿:张星航
编辑:侯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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