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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房的话,购房者不交定金,往往自己挑选的房屋就保留不下来,但如果交了购房定金想反悔怎么办呢?反悔了能退回定金吗?
小李与女朋友阿娟都是从外地来大城市打工的老乡,打拼了一段时间后两人准备在此成家立业。去年9月3日,他们一起来到一处新开发楼盘看房子,对一套面积90余平方米的三房住宅一见钟情,当头一热当场就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房屋订购协议书》。该房产单价2.3万元左右,总价共计229万元。上述协议书中约定:“若在本协议生效后至商品房合同签订并备案(若需要)期间,因乙方(即买方)自身的原因被限制购房、限制按揭贷款资格或降低贷款额度等情况,造成乙方未按约支付购房款或本协议项下商品房的正式买卖合同无法按时履行网签、签署、登记备案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没收乙方已付之定金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然而,对于要求现场支付的5万元定金,小李与阿娟东挪西凑当天只拿得出2万元。只得又找朋友四处筹借了3万元这才于9月6日补齐定金。没想到,待他们回到老家,将买房的事和父母一商量,这才发现其实双方根本没有那么多资金支付剩余房款。9月8日一早,二人便急忙赶至售楼处,说明缘由希望可以拿回定金并解除合同。
但开发商却拒绝了小李和阿娟的请求,小李和阿娟只能将开发商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开发商不予退还小李和阿娟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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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观点:
首先,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简单来说,如果是购房者反悔,拒不订立本约,则不退还定金;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无法订立本约,则双倍返还定金。小李和阿娟是因个人原因反悔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所以小李和阿娟的购房定金无法退还。
冠领律师提示:
定金合同是把双刃剑,是订立买卖合同的担保,在签订前应了解主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否则一旦悔约就要承受失去定金的风险。在签订合同时,应对将要产生的法律事实和后果有充分的了解,否则容易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撰稿:吕德祥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董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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