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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1-08  观看: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某些相似之处,例如都是由于被继承人的有关法定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关系,代位继承人和转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只能继承被代位人或被转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等等。但是代位继承具备的条件与转继承是不同的,正确理解两者的区别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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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提基础不同

  代位继承法律规定以被继承人的子女咸鱼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条件。在代位继承中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且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转继承责任在被继承人死亡而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因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的,由此大家在处理继承问题时一定要将前提条件识别好。

  二、主体不同

  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完备直系血亲而被代位人的配偶、姻亲,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不得作为代位继承人,在转继承中转继承人则不受此限。当被转继承人有顺序继承人时其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尽孝儿媳或女婿都可作为转继承人。

  三、客体不同

  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人的法律地位继承其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先后只发生一次继承关系。因此代位继承的客体是被继承人的遗产。在转继承中则先后发生了两次继承关系,继承关系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再次发生在继承人死亡之时。

  除了以上三点不同外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适用范围也有所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由此大家在遇到继承问题时一定要根据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来看其适用范围,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而让自己蒙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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