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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索赔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1-19  观看:

  在交通事故中,难免遭受一些财产或者人身损失,面对交通事故中的损失我们如何进行索赔?

  首先,交通事故后,我们可以向谁提起索赔?交通事故案件中,保险公司、驾驶员及其他与事故相关人都可能成为责任主体,如果事故车辆投有交强险,应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一、向保险公司主张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就是俗称的“交强险”。我国强制车辆投保交强险,目的就是尽可能保障交通事故中弱势群体权益,避免车祸后延误伤者治疗。交通事故受害方在起诉车辆驾驶员的同时,也不要忘记事故车辆的保险公司。

  提醒大家特别注意的是,从2020年9月19日起,交强险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限额维持2000元不变。这极大增强了交强险的社会保障功能。如果肇事车辆还投保了商业三者险,交强险不足部分,也可以向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主张赔偿。

  二、向车辆驾驶员主张

  交通事故发生时,除保险公司外,车辆驾驶员是第一赔偿责任主体。但是如果存在雇佣关系、劳务关系及帮工关系,赔偿责任则由用人单位、接受劳务方及被帮工人承担;如果事故车辆存在挂靠关系,则被挂靠人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实务中,当事人往往很“看中”车主,认为车辆登记在车主名下,就一定会承担责任,事实上,车主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怎样才算存在过错呢?比如车主没有为车辆投保交强险;车主明知驾驶员没有驾驶证仍将车借给他开;车主明知车辆有缺陷仍然出租,结果导致交通事故等。

  其次,发生交通事故,除医疗费外还能要求哪些赔偿?

  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受害方可以就以下财产以及人身损失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责任方赔偿包括财产损失、人身损失。

  财产损失包括:车辆修补费用、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以及在交通事故中受损的其他物品,如果车辆是营运性车辆,还可以主张在车辆修复期间产生的营运费损失。

  人身损失包括: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身体遭受到了残疾,那么还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其他。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当中死亡,那么他的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向责任方主张以下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抚慰金、受害人的近亲属在处理丧葬事宜的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已经住宿费。当然上诉的每一项费用都要附有必要的证据。

  最后,当遇到交通事故后,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进行处理,若有保险,也要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对于赔偿不满意,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撰稿:吕金孺
编辑:侯学飞
法务: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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