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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将近,过年期间本是大家带着挣的钱回家过年的时候,但总有一些公司、单位出于各种原因拖欠工资,员工是有苦说不出。那么,公司拖欠工资违法吗?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只要是看公司是否是无故拖欠。
《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公司无故拖欠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这里想要提醒的是,要注意“无故”两字,《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第四条规定:“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如果确实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影响,需要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才可以暂时延期支付。
如果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1. 及时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注意申请仲裁的时效期是一年。
2.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3. 中国法律服务网开通有欠薪求助绿色通道,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4. 人社部开通了“根治欠薪进行时”专栏,专门处理此类问题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投诉前需整理好以下证据
1.入职日期证明
入职证明中的日期和打卡记录都可以作为入职日期的证据;
2.月工资额证明
如果有劳动合同,则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可做为月工资额证据;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则需要有书面证据确定月工资额。
劳动者被拖欠工资后,维权的途径是很多的,但是要想迅速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妨按照以下几点去做:
第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自己采用哪种维权途径
被拖欠工资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或者向有关部门求助。但这几种维权途径的特点不同,劳动者要根据手中证据、法律后果及自身条件等综合因素来确定选择何种维权,以便充分及时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二,要注意收集证据
有很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也只是口头约定或约定的不明确。这时候,如果劳动者被拖欠了工资,连存在劳动关系都很难证明,更别提索要工资了。因此劳动者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只要手中有了充足的证据,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调解时,劳动者就不会处于被动地位,即使到了仲裁、诉讼阶段,胜诉的可能性也会大大增加。
第三、劳动者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又规定劳动者按照该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如果劳动者被拖欠工资后,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这是既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及其经济补偿金,也可以索要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现在对欠薪问题的处理力度越来越大,每年公布的欠薪典型案件和拖欠工资黑名单也不在少数,希望公司和员工能互相理解,共同发展。
撰稿:冯 昱
类型:C 类稿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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