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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场上,有时难免发生货款支付不及时的情况,大家往往为了共同的利益,选择暂时赊欠,等资金回流后再还上。毕竟,对于长期的生意伙伴来说,讲信誉是最基本的规矩。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按规矩做事,也正因此,生活中往往会出现许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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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故事】
许某1、许某2两人和张某某有着生意往来。期间,张某某在许某1处订了一批货物,张某某表示因为资金一时周转不开,2个月内一定将货款结清。于是,许某1同意让张某某先赊账,张某某便拖欠了许某1一笔货款未支付。后来,许某1多次讨要,张某某均以没钱为由推托。
2020年11月的一天,许某1、许某2在当地某酒店的一个房间里找到了张某某,两人表明了来意,在讨要货款未果后,许某1、许某2一气之下,决定将张某某控制住,不允许他外出,同时还催促张某某打电话找亲友替其还钱。
期间,张某某曾多次尝试拨打110报警,但都未能成功。次日,张某某再次要求外出未果,双方随即发生口角。一番唇枪舌战后,演变成了撕扯,张某某被打伤后倒在地上。当天下午6时许,张某某趁许某1、许某2两人不注意,偷偷地用微信联系了好友,半个小时后,张某某终于被公安民警解救出来了。
近日,当地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拘禁案件,法院审理后作出以下判决:被告人许某1、许某2均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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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在本案中,被告人许某1、许某2非法拘禁张某某,限制其外出,甚至后来还将张某某打伤在地,这些行为触犯了非法拘禁罪。故此,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温馨提示】
欠债还钱,本是人之常情的事情。但是,要求对方还钱时需要注意方式,应该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合理追回欠款。讨债本是合理合法的事,可是许某1、许某2用错了方法,不仅没要到货款,反而还因此获刑,实在是得不偿失。对于本案受害人张某某来说,如果他按时还清了债务,也就不会发生后面这些事。因此,为人处世,还是应守法当先、诚信为本。
撰稿:王 晨
类型:C 类稿
编辑:侯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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