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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一男子张凯(化名)已经10年未与大学时期的好兄弟见面聚餐,眼看2020年就要结束了,于是在2021年1月8日约好在某酒店举办同学聚会。
加上张凯一共有6人参加,都是张凯大学时期最好的兄弟们。相隔十年齐聚一堂6人都开心极了,开了3瓶高度数白酒,把酒言欢。
但张凯本身酒量不太行,几杯下肚就已经满脸通红。可另外5个好兄弟却认为张凯太不给面子,不停地劝酒,想让他喝到“尽兴”。
张凯为了撑面子也硬着头皮多喝了几杯,不料出了事。他喝多了酒摇摇晃晃,突然摔倒在地,酒也洒了一地。5名同伴见状立刻将他抬到沙发上平躺休息。张凯躺了一会儿感觉胃里翻江倒海,于是翻身呕吐。同伴见张凯呕吐不止,神志不清,并且说话也越来越虚弱,甚至发声困难,于是拨打了120喊来了救护车。
但张凯在被送上救护车前就失去了心跳和呼吸,抢救的医生推断为窒息死亡。
张凯的妻儿作为原告,将5名共同饮酒的人一齐告上了法庭,称在饮酒的过程中,五名被告对张凯有劝酒行为,因此索赔15万元赔偿。
张凯的妻儿认为,5名被告在聚餐时存在对张凯劝酒、灌酒的行为,并且呼叫120不及时,导致张凯错过抢救时机,必须承担责任。
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凯应该对自己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但5名同饮人没有履行安全注意、照顾的义务,因此判决5名被告共计赔偿原告15万余元。
(图片来源于网络)
周旭亮律师分析:
饮酒者对自身的酒量、身体状况等负有注意的义务,其应对自己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在饮酒过程中饮酒者对每一位同饮人都负有提醒、劝阻、通知的义务,对醉酒者负有看扶、照顾、护送的义务。
本案中的5名被告在饮酒过程中有不当劝酒行为,并且没有及时履行安全注意、照顾的义务,张凯的死亡5被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造成死亡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此,这5名同饮人共同赔偿的判决结果是有法可依的。
周旭亮律师提醒:
聚会吃饭,把酒言欢是人之常情,朋友要常联系,友情要多维系。但酒再好喝也不能贪杯,更要时刻谨记有4种劝酒出事要负法律责任,1、强迫性劝酒;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喝酒一定要量力而行,清楚自己的酒量的同时也要关心同伴的身体,不要为了一点“面子”问题危害到身体健康。
撰稿:朱嘉琪
类型:C 类稿
编辑:侯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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