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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呗主人、信用卡持卡人死亡,欠款谁来还?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3-26  观看:

  在网上,部分网友开玩笑说:“等我死了,你就继承我的蚂蚁花呗吧!”由此引发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诸如花呗、信用卡等“先用后还”的渠道,如果花呗借款人或者信用卡持卡人死亡,欠款由谁偿还?

  对此,很多网友议论纷纷,有的说:“我欠的款,肯定是我老公还呀!”还有的说:“欠款应该是父母还吧,毕竟我在办理信用卡时填的联系人是父母,银行肯定会找父母索要。”更有甚者表示:“钱是支付宝、银行自愿借我的,我凭本事借的,为什么要还?”

  众说纷纭之中,没有一个正确的答案!

  首先,需要肯定的是,无论是花呗欠款,还是信用卡欠款,借款人死亡也都是需要支付还款金额的!那么,具体由谁承担还款责任,下面通过吉安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真实案件予以说明。

  2015年10月20日,张晓明向某银行申领信用卡,填写了《某银行信用卡申请》并签名,同意遵守《某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截至2020年9月1日,张晓明因透支该卡产生欠款本金16951.32元、利息818.27元、违约金1634.66元。2020年3月17日,张晓明因故自杀身亡。

  张晓明生前于2015年12月23日购买一套房屋,购买价款为868127元。张晓明去世后,他的父亲张波继承了他的房产。银行认为张波具有还款责任,但是张波认为自己没有信用贷款资格,与原告之间不存在信用卡纠纷。无奈之下,银行将张波起诉至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信用卡持卡人死亡后,金融机构要求持卡人的法定继承人代持卡人偿还债务引发的纠纷,本案案由应为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张晓明向原告申领信用卡,填写了《某银行信用卡申请》并签名同意遵守《某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原告依约向张晓明发放了信用卡,张晓明在使用透支后应依约偿还欠款本息。现张晓明已经身亡,被告张波继承了张晓明遗产房屋,应在该遗产范围内偿还张晓明所欠的债务。

  通过上述案例可见,信用卡引发的债务纠纷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实践中,信用卡普遍成为“超前消费”的必备物品,由此引发的借贷纠纷不在少数,除了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夫妻另一方仍应继续偿还信用卡欠款。如债务不是用于家庭必须生活的,另一方不承担偿还义务。

  如果持卡人既没有遗产继承,也没有配偶,那么作为其生前所消费的信用卡卡债,只能作坏账处理或者银行自行采取法律手段维权,而不应由持卡人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等亲属来承担。

  综上,信用卡、花呗等“超前消费”途径无疑促进了老百姓的消费能力,但是由此引发的纠纷众多,银行应当完善申领制度,信用卡持有人也应当及时还款,避免失信等情况的发生。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张星航
类型:C 类稿
编辑:侯学飞
审稿:董主编
法务:陈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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