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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师在线有问必答|女童来舞蹈班试课受伤截瘫,我该不该赔偿?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3-26  观看:

  赵先生 本期在线提问网友      任律师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赵先生:任律师,您好!我和别的培训机构在市区合作开办了一家舞蹈培训班,最近出了事。情况是这样的:一天,七岁的女孩乐乐(化名)跟随亲戚,到我们蔡老师授课的舞蹈培训班玩耍。课间休息时,乐乐在舞蹈教室进行了试课,蔡老师在帮乐乐完成下腰训练时,乐乐摔倒受伤了。休息了一会后,乐乐仍不能站立行走。课后,蔡老师将乐乐送回家,但到了晚上乐乐还是不能站立。于是,她父母将她送至医院,医院初步诊断为脊髓损伤。此后,乐乐父母为了女儿的病情辗转多家医院,花费近10万元,但这种脊髓损伤具有不可逆性,经过大量治疗,收效甚微。

  赵先生:万般无奈之下,乐乐的家人只能接受对乐乐进行截瘫手术,这个悲剧让我们都很难过。任律师,我想对乐乐的家人进行一些补偿,您觉得合适吗?

  任律师:你好,赵先生!首先,你愿意主动为女孩乐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这是值得肯定的。其次,这种事件的概率实在是微乎其微,不幸遭遇了此事,我为你们的损失感到惋惜。也建议你们加强对舞蹈老师的考核,录用专业老师和教练。训练时要注意循序渐进,切记盲目冒进而给孩子带来伤害。如果发生意外,要及时送医治疗,以免贻误最佳治疗时机。

  赵先生:任律师,你说的有道理。

  任律师:此外,从法律上分析你们的责任承担问题,我还需要了解一下你和合作方的情况。

  赵先生:出事的舞蹈培训班是由我和一家培训机构合作开办的。乐乐受伤时,我们双方的合作协议已经到期,但事实上双方仍在继续履行原协议。此事不仅让我良心难安,孩子的家长也多次来舞蹈培训班找我们讨要说法。但是,乐乐当时只是试课,而乐乐家长索要的赔偿数额过大,我有些难以承受,这让我很矛盾。

  任律师: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法律也不能对此网开一面。乐乐虽是试课,受伤时不是你们培训机构的正式学员,但你们的员工蔡老师是基于培训机构的利益而给乐乐试课的,相关后果应归属培训机构。虽然乐乐受伤发生在合作协议到期后,但你们双方实际上未停止合作,仍按原约定对外经营和分配利润,故你们双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而蔡老师是职务行为不应担责。作为培训机构,你们也应考虑相关风险,为学员购买意外伤害险等保险,一旦发生意外,能保证受害者及时得到赔偿,以免贻误治疗。

  赵先生:好的,谢谢你,任律师。

  任律师:不客气。
 

撰稿:王  晨
类型:C 类稿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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