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假药的定义是什么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4-22 观看:
药品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及安全。但仍旧有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选择生产假药,谋取利益。那么,假药在法律上是如何定义的呢?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产品属于假药,根据我国的药品管理法第31条规定,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发给药品的国药准字(没有实施批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只有使用这样的批准文号才是正规的药品,另外市场上的某某卫药准字(早已过了有效期),这种文号的产品也是假药,其他的比如经卫食证字、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这些批号都属于保健食品的范畴,是不得作为药品进行销售的。市场上的某某消字、某某消备字等产品则属于消毒产品,也不是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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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市场上的某某卫药准字(早已过了有效期),这种文号的产品也是假药,其他的比如经卫食证字、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这些批号都归于保健食物的范畴,是不得作为药品进行销售的。市场上的某某消字、某某消备字等产品则归于消毒产品,也不是药物。
假药盛行,我们该如何查询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务院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担任对药品的研发、出产、流转、运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担任食物、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负责保健品的审批。
在网站主页具有“数据速查”查询入口,可分为“国产药品”“进口药品”“药品出产企业”3个方面,假如输入要查询的内容,就可以显示相关信息,假如数据库傍边查询为“无记载”则可能为假药,应该慎重购买,并向当地药监部门举报。
假药是关于这个公民的健康和安全的问题,马虎不得的。所以,我们要是看见假药,无论是否购买都应该及时报警。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假药相关知识的收集与整理,如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撰稿: 冯 昱
编辑:赵森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