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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有什么区别?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4-22  观看:
  现实中有很多案例,本想入户抢劫却被房主发现,最后入室盗窃转化为入室抢劫。那么关于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这两者又有什么区别呢?对于这其中法律问题,该做何种区分呢?本文将就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剖析。
入室盗窃偶遇房主袭击被定抢劫罪
  一、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有什么区别
  认定“入室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室”的范围。“室”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室”,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室”。
  二是“入室”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室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室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室抢劫”。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室内。入室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室内,可以认定为“入室抢劫”;如果发生在室外,不能认定为“入室抢劫”。
  二、两种犯罪的量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关于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的剖析,若有相关法律问题,应该及时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撰稿: 冯 昱
编辑:赵森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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