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离婚后发现漏分财产可再次主张分割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4-29 观看:
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协议离婚后,女方想讨回离婚协议中的补偿款却遭到前夫拒绝,一气之下想起前夫尚有未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于是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离婚协议有效,分割尚未分割的婚后共同财产,并要求前夫支付补偿款。而前夫认为签订协议已表明其放弃权利的主张。这起财产纠纷案例中,谁的意见会获得法律支持。
杨玲与陈峰夫妻二人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女儿抚养权归男方所有,女方不再支付抚养费;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屋在女儿成年前归男方所有,成年后归女儿所有;房屋贷款12万元由男方偿还;男方支付女方5万元。”离婚后,杨玲从家中搬出,要求陈峰支付补偿款5万元。但陈峰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后杨玲又发现陈峰还有住房公积金一直未分割,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离婚协议有效,被告给付原告房屋补偿款5万元;要求分割截止到离婚当天的被告住房公积金78470元。
这起离婚财产纠纷案例诉讼中,被告陈峰认为双方在民政局签署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杨玲在协议中放弃了对其他财产的主张,陈峰自己独立承担了婚内的债务12万元,双方是一种利益的交换和平衡,并无不公平和违法,依法应该维护双方协议的真实自愿,所以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这起财产纠纷案例后认为,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均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因双方在离婚时对被告公积金没有分割,所以原告要求分割公积金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鉴于上述情况,法院对这起财产纠纷案例作出判决:原告杨玲与被告陈峰签订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被告陈峰给付原告房屋补偿款50000元,并支付原告公积金余额392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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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冯 昱
编辑:赵森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