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的情况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12 观看:
通常情况下,一段婚姻走到尽头后,都会面临离婚、财产分割这些情形。甚至有些人为了保证婚内不出轨会写出轨就净身出户的协议书,以此代替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那么这种协议是不是都有效呢?答案是不一定。
离婚前夫妻约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的有效,有的无效。对于无效的情况,通常为以下三类。一、财产归子女的协议。有些人考虑到子女的抚养问题,会约定某些财产归子女所有。但生活中常出现这种父母虽然约定了将该财产赠与子女,但实际上财产仍然是在父母名下或者父母掌控着。并没有完成赠与。二、约定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把一方名下的婚前不动产约定成婚后共有,但实际并没有办理产权更正手续,这种情况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三、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生活中,谁提离婚,谁就净身出户的协议屡见不鲜。实际上,这类财产分割约定大多会被认定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这些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1、财产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2、约定双方婚姻关系无效的;
3、当事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无效的其他情况。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的一些知识,如还有什么问题,欢迎留言咨询,我们会有专业律师给你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