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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12  观看: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张先生花费100万元以一次性支付方式在县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8年12月,张先生经人介绍与李女士相识,并于2019年1月订婚。订婚前双方约定,张先生需向李女士支付彩礼30万元,并在房产证上加上李女士的名字。在向李女士支付了30万元彩礼后,双方于2019年3月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后第二天,张先生依约定与李女士去登记机关将房产证加上了李女士的名字。2019年7月因感情不和李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张先生离婚并分割房屋,张先生辩称该房屋系其婚前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张先生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房产证加上李女士名字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一种观点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先生同意加上李女士的名字,应视为对李女士的赠与。李女士作为房屋的共有人已经经登记确认,故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种观点认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本案张先生婚前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张先生无偿允许李女士作为共有人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李女士表示接受。从形式上看,张先生和李女士之间就是赠与法律关系。但从实质上看,张先生对李女士的这种赠与是附条件的,条件就是李女士作为妻子与张先生长期稳定的生活。那么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婚姻以爱情为基础,借婚姻索取财物被我国法律所禁止,建立在金钱之上的婚姻也不应被提倡,通过短暂的婚姻获取巨额财富,即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则。在房产证上无偿加上妻子的名字,与支付彩礼具有相同的意义,它均以男女双方结婚且长期稳定共同生活为前提,故以判断彩礼是否返还的方式来判断妻子是否享有房屋一半的产权更为适宜,也更符合公平原则。当不符合彩礼返还的条件时,妻子就享有了房屋一半的产权,否则,妻子不能享有一半的产权。综上,张先生和李女士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房屋以张先生所有较为适宜,但张先生应当给予李女士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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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冯  昱
编辑:赵森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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