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后财产纠纷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17 观看:
日前,法院审理了很多案件,很多都是关于“假离婚”的,但是假离婚后财产纠纷该怎么办?近日,在某地法院就审理终结了这样一个关于假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件。
这个假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夏某和韩某是一对夫妻,共同经营了一个小商铺,在结婚后没多久,夏某向喻某借款几十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后来,夏某逾期不归还欠款,喻某多次索要未果,于是就将夏某和韩某一起告上法院。后来查明,原来夏某和韩某还借钱没多久后就已经达成离婚的合意,办理了离婚登记,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都归夏某,而全部财产都归韩某。但是另外查明,在夫妻离婚后,夏某和韩某共同产生多笔高数额消费。因此,喻某认为夏某和韩某这对夫妻是为了逃避债务因此而假离婚,对于这件假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在这个假离婚后财产纠纷中,借款金额巨大明显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为一方借款,因此债权人有责任举证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法院从非举债方的经济来源情况、离婚时的财产分配情况、离婚后的消费支出情况进行审查:在本案中的韩某婚内经济收入主要缘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离婚时却约定主要财产归韩某所有,而所有债务由夏某承担。但在离婚后,夫妻仍然共同消费,且具有持续性、高消费的特点,据此认定本案借款虽系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但实际用于并惠及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及共同生活消费,从而判令夫妻双方应对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因此,在假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该笔债务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