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23 观看:
刚刚过去的520在情侣和夫妻眼中可是个好日子,朋友圈里就有很多人晒出了另一半给自己的转账记录:520、1314等等,很是甜蜜。但是如果这些转账是自己的另一半发给别人的,这就让人非常闹心了,因此而引起的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也是让人头疼。那么在这种赠与第三者钱财的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该如何判定呢?
近日,小吴就自己的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向冠领律师进行咨询,小周(男)和小吴(女)结婚多年,育有一子。某天,小吴无意间发现小周的支付宝有一条奇怪的转账记录,额度是1314元,收款方头像是位女性。小吴知道这种额度的转账意味着什么。冷静下来后,她又细查了微信、银行卡、支付宝等平台转账记录及红包记录,合计几十万元,越看越心凉。拿着这些转账记录,小吴找小周摊牌。小周坦白,他和该名女子贾某1年多以前便开始不正当交往,其间陆续有发红包、转账等情形。半个月后,小吴和小周协议离婚。那么小吴就自己的遭遇向冠领律师咨询,在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是否可以要回给贾某的钱财呢?
冠领律师就本案中小吴提出的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小周赠与贾某的款项属于小周与小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共有财产,小周无权以个人名义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且520、1314等属于有特殊含义的款项,并且为大众明知,因此,小吴和贾某之间的经济往来属于不正当关系下的经济往来,该行为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应当认定小周与贾某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贾某应当返还因前述赠与合同取得的财产。夫妻之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现实中,违背忠诚义务的一方不仅在情感上背叛另一方,还往往会作出有损另一方经济利益的行为,因此在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作出符合社会道德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