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暴提起的婚姻诉讼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24 观看:
家暴,是一个很多人提起的词汇,因此提起的婚姻诉讼也有很多。近日,在山东就有一个因家暴提起的婚姻诉讼,同时还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本文,将就这一案件展开详细解读。
在山东,王小花和丈夫赵大国结束了恋爱关系,迈入了人生的新阶段。但是在2020年10月的一天,因为一点家庭琐事,王小花和赵大国产生了争执,但令王小花没想到的是,一点小事引起的言语冲突逐渐升级成为了暴力,赵大国因不满妻子的言语,就对王小花大打出手,导致王小花躺倒在地,半天都没能起来。王小花觉得殴打自己的赵大国仿佛一个恶魔,害怕的王小花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根据伤情鉴定显示,王小花构成了轻伤一级。经过法院审理,赵大国故意伤害王小花,致人轻伤,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案件调查期间,王小花提起了离婚诉讼请求,在这个因家暴引起的婚姻诉讼当中,王小花作为受害者是否可以向婚姻诉讼中的施暴者索要赔偿呢?
冠领律师认为,在这场因家暴引起的婚姻诉讼当中,赵大国行为很是恶劣,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对王小花的身心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赵大国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赔偿王小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共计1万5千余元,并在婚姻诉讼中依法酌定赵大国赔偿王小花损害赔偿金1万元。
不管是因为什么,都不能够通过暴力方式来解决问题,尤其是面对自己的配偶,生活不易,对于家暴行为要坚决制止,对于家暴行为,被施暴者更应该勇敢站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应当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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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冯 昱
编辑:赵森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