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律师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24 观看:
关于《民法典》中的网络侵权责任,今天网络侵权律师为您带来案例和解析。
演员孟某某,曾出演多部电影作品。2019年发现某医美医院未经其准许,在某科技公司提供的网络交流平台上公开发布她的12幅肖像及视频,以假体隆胸、动感丰胸19000+无失败案例为名,宣传医疗手术。这些视频和图片,都是采用孟某某第一人称自述撰写的“日志”进行描述。她该起诉谁?又该如何起诉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
网络侵权律师认为,首先,某科技公司只是一个交流平台,是网络服务提供者,而非照片的上传者,所以并不是实际侵权人。但有义务提供日志撰写者的身份信息。
从网络侵权律师的分析来看,医美日志的撰写、发布者才是实质侵权人。医美医院所发布的涉案文章、图片及视频证明其侵权事实存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合网络侵权律师的司法实经验来看,医美医院应该在某科技公司的网站页面内发布声明,向孟某某公开赔礼道歉,声明内容应持续保留24小时,并赔偿孟某某经济损失、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近些年,自媒体的兴起也引发了众多网络侵权纠纷,网络侵权律师提醒大家,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上任何侵权行为一经发现,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在侵权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审核:冯 昱
编辑:赵森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