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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的民事责任的案例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26  观看:
  张三和李四两人是大学同学,后来两人相约一起创业。经过两人的努力,公司小有成就,本着亲兄弟明算账的原则,两人按照最开始的出资比例划分股份。于是,出资较多的张三拿到了公司70%的股份,而出资较少的李四则拿到了30%的股份。本来两人并肩作战,公司发展势头良好。但随着公司日益发展壮大,两人在公司管理方面发生了分歧,导致两人严重不和。后来,老王日益过分,在李四不知情的情况下,张三利用职务之便,利用公司的资为自己购置了一台80万的跑车并登记在了自己名下。除此之外,张三还从公司的账户上直接给自己转账了60万,将公司的财产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在李四得知这些事情的时候,质问张三,告诉张三的行为属于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的民事责任。但张三对于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的民事责一点也不在乎。
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的民事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除
  张三表示,这不属于侵占公司财产,这是自己的业务提成,公司本来就应该支付给他,现在自己只不过是提前预支罢了,根本不需要承担股东侵占公司财务的民事责任。李四反驳道:按照公司规定,业务提成应当等客户结清尾款后才能提取,并且,张三应得的数额根本没有这么多。可张三却说,自己是公司的大股东,跟普通业务员的分成不一样。对此,李四想知道,自己作为小股东,在面对大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的民事责任该怎么维权。
  根据这期股东侵占公司财务的民事责任,想要维权,应该先与张三正面交涉,要求其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财产(车辆及现金),并且完善公司相应的财务制度,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的侵占事件;如果交涉不成功,李四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如果公司未设监事会,则为监事)向法院起诉;如果监事会(未设监事会的监事)收到李四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李四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的民事责任相对较轻,稍有不慎将触犯刑法。
审核:冯  昱
编辑:赵森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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