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辩护律师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28 观看:
最近有一个女博士帮老公落户北京,约好离婚就赔1000万的案例在网上热传,引起民事辩护律师们的议论纷纷。
该案例中,持有家族进京落户目标的白女士在婚前与本来有落户指标但却放弃了的老公胡先生签了一份“落户协议”。约好帮老公在京落户,如离婚,老公要补偿1000万元。后因矛盾白女士依该协议申述离婚并要求补偿,终究被法院以该协议类似“忠诚协议”无强制执行力为由确定无效。
(图片来源于网络)
故事的结局令人质疑。事实上,夫妻产业约好作为一类专业的婚姻家事类合同,没有民事辩护律师的建议和指导下,当事人在自行草拟时往往存在着很多被确定无效的风险。
民事辩护律师分析:《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假如当事人通过口头许诺、录音之类的非书面形式进行夫妻财产约定的,则该约定在后续实行中,不只或许引发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而且也极有或许不为法院所认可。
民事辩护律师建议:当事人在和对方达成夫妻产业约定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协议内容确定记录下来。
夫妻财产约定是专业性较强的合同,每个当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和需求,每个案件也都有特殊性,并不能以偏概全,主张当事人在真正需要草拟相关协议的时候咨询专业的民事辩护律师,听取剖析和主张,尽可能防控风险。
审核:冯 昱
编辑:赵森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