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之间定金该如何约定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28 观看:
买卖之间定金该如何约定?在此买卖之间定金如何约定案例中,秦某与王某签订《合作意向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共同出资创办一家民办幼儿园,秦某以技术出资,王某以货币出资。双方合同约定,王某向秦某支付合作意向定金30万元,秦某在《合作意向协议》签订后60日内负责办理场地承租的签订事宜。如秦某违反合同约定,则需双倍返还王某定金,如因王某原因终止合作,定金不予退还。签订协议后,王某向秦某支付定金30万元,秦某未在60日内签订场地租赁协议。王某将秦某诉至法院,要求秦某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5万元。
买卖之间定金该如何约定?经法院审理,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秦某未按照《合作意向协议》约定完成幼儿园场地租赁事项,导致双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当依照协议中关于定金的约定,秦某应双倍返还王某定金60万元,故对王某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买卖之间定金该如何约定?王某已经选择适用定金条款,又请求秦某支付15万元的违约金,缺乏法律及事实依据,故对王某要求秦某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买卖之间定金该如何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本条系关于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的规定。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与此同时,为了保证守约方的利益,《民法典》吸纳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定金与赔偿损失之间关系的规定,在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时,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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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森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