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被告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6-01 观看: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部分人欠钱不还,甚至千方百计地逃债。如果民事纠纷被告人转移财产怎么办呢?
李桦(化名)和李萍(化名)是一对姐妹,2018年李桦为了躲避赵某的索债,想到以低价把自己的房子转让妹妹李萍的方式,减少自己明面上的财产。这样赵某不仅要不到多少钱,就算是向法院起诉,自己的房子也不会被查封拍卖。为掩人耳目,李萍和李桦签订了两份价款为分别35万元、97万元的合同。2018年7月23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至李萍名下。民事纠纷被告人转移财产怎么办,请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15年,赵某发现李桦以35万元的超低价格把房子转给了妹妹,于是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请求撤销二人之间房屋买卖行为。民事纠纷被告人转移财产怎么办,请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经审理,法院认为房屋转让的价格严重低于市场价100万,其行为已经损害了债权人赵某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判决撤销了该房屋的买卖行为。民事纠纷被告人转移财产怎么办,请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民事纠纷被告人转移财产怎么办,请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是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目的是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会导致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减少,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4.如果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不管债务人或受益人是否有恶意,债权人均可以申请撤销。如果债务人的行为为有偿行为,则需要受让人具有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