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搜索

【胜诉故事】北京海淀一男子被打成轻伤冠领代理维权胜诉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17  观看:
  民事诉讼在一般人的人生中,是较容易遭遇的官司。本案的主人公李仁均(化名)是北京人,一直过着安稳的日子,偶尔和朋友约点小酒,生活十分惬意。可是就在去年,李仁均和朋友吃饭吃出了一场官司。这是怎么回事呢?
律师
  时间回到2019年夏天,李仁均在海淀区某饭店与好友聚餐,因为一点小事与隔壁桌的武毅(化名)发生口角。两人不仅动口还动手,武毅用拳击打了李仁均的面部,造成李仁均右侧眼眶内壁骨折。随后,李仁均拨打110进行报警,经过侦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对武毅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2020年6月底的时候,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武毅作出不起诉决定。李仁均认为检察院作出的处罚不当,而且武毅至今拒绝对他进行赔偿。武毅的殴打行为给他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何至今逍遥法外?于是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谢妍律师、刘淑媛律师代理此案,并主张42万余元的赔偿费用。最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面对42万余元的赔偿,武毅并不同意李仁均的诉讼请求。庭审中,武毅说李仁均鼻梁上的伤是陈旧伤。而且,他和李仁均是同一个村的,偶尔有见面,但是从未交流过。事发当天确实发生了冲突,但是李仁均也打了武毅。双方发生冲突是因武毅在餐桌坐下后,李仁均一直辱骂武毅,武毅回了一句,双方就动手产生了冲突。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冠领律师指出:
  第一,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已认可事发当日双方发生了冲突,且其殴打了原告右侧面部,确实有侵权行为的发生。
  第二,被告虽然主张原告的伤情是陈旧伤。但侦查机关已对原告的伤情进行了三次鉴定,综合三次鉴定结果,可以认定原告主张的伤情均是由被告殴打所致。对原告因此受伤产生的各项损失,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原告主张的相关费用于法有据,请求法院支持。
  综上所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并结合原告的伤情和实际情况,酌情认定赔偿金额。最终判决如下∶一、被告向原告赔偿医疗费2425.77元、误工费12500元、营养费1500元、交通费2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撰稿:刘力珮
类型:B 类稿
编辑:赵森岱
审稿:张冠彬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CONTACT US

 您的姓名:
 您的电话:
 案件简述(最多500字)

官方咨询热线:4008789888(24小时)

邮箱:69576000@qq.com

邮编:10005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