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争议律师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6-02 观看:
这天,劳动合同争议律师接到一个咨询电话。咨询人气愤地跟劳动合同争议律师讲述了自己所遇到的“不公”对待。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起劳动合同争议纠纷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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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贞说自己是某公司的财务主管,一干就是10年,也从当初的限期合同变更成为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以为自己也算拥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谁承想,因为一场突发的疾病,自己被调岗降薪,最终闹得不欢而散。原来,小贞患病后,以为是小病就没有及时治疗,因此错过最佳治疗时间,转为慢性疾病。后来时常因其身体状况和病假问题影响工作。对此,公司以小贞目前的身体状况不符合财务主管工作岗位的要求,已经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于是将她到相对轻松的岗位,薪资待遇也按照新岗位执行。小贞在接到公司通知后,认为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何况自己表现良好,公司不该因自己生病就过河拆桥,加上没有经过她本人同意就擅自调整她的工作岗位及待遇,属于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拒不执行公司的安排。双方协商多次无果。于是公司以小贞不服从工作安排,属严重违纪为由,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停发工资,停缴社会保险。对劳动合同争议律师说完自己的遭遇后,小贞向劳动合同争议律师咨询:如果自己通过劳动仲裁,能否要求公司恢复与自己的劳动关系,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
了解情况后的劳动合同争议律师认为:小贞是因为身体状况无法履行财务主管的相关职责,不能胜任工作,违反了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在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小贞即使上诉到劳动仲裁庭也无济于事。小贞在听劳动合同争议律师解答完后,仍选择孤注一掷,最终被劳动仲裁庭驳回了申请。
审核:冯昱
编辑:赵森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