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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纠纷律师;冠领代理李先生离婚案经调解 双方和平分手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2-18  观看:

  北京的李先生和赵女士自2008年结婚,至今已长达12年。2020年11月,他们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李先生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得到专业人士的建议和帮助,帮他在离婚案件中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王仰飞律师、吴佩展实习律师接受了李先生的委托。接案后,两位律师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抚养权分配问题调取了相关证据,为开庭做了充足的准备。

  庭审中,女方提出请求,判决双方离婚,11岁的女儿由两人共同抚养,分割名下四套房产。

  据夫妻双方描述,两人间的感情早已出现问题,且已分居多年,但由于两人都舍不得女儿,所以迟迟未办理离婚手续。现如今女儿已经长大懂事,也同意父母离婚,但希望即使父母离婚,他们也能像以前一样共同抚养自己。

  经法庭调解,李先生与赵女士达成共识,所生之女由父亲李先生抚养,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直至女儿18岁为止。

(图片来源于网络)

  本案中,由于法律规定年满8周岁以上的孩子,在确定抚养关系时可以考虑孩子的意愿,给孩子自己选择抚养人的权利。所以抚养权按照11岁女儿的意愿分配,由父母共同抚养。

  即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调至8周岁,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所以,子女一旦年满8周岁,就意味着其作为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心智成熟度及对外界的理解能力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对于今后自己随父或随母哪一方共同生活做出判断和选择。

撰稿:朱嘉琪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段主编
法务: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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