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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给父亲治病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0-29  观看:

  刘先生说自己要和妻子离婚,两人在清算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时候,发生了分歧。原因是一年前刘先生的父亲生病住院,刘先生在紧急情况下找朋友借了10万块钱给父亲治病,妻子认为这笔钱应该由刘先生独自偿还,不能算做夫妻的共同债务。刘先生联系到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想知道妻子的这种说法合理吗?

周旭亮律师

  栏目特邀嘉宾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律师讲解:刘某妻子的说法不合理,根据《婚姻法》及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抚养子女和赡养父母是父母和子女应尽的义务,在特定的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兄姐和弟妹之间互有扶养义务,夫妻各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律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而负下债务,这种债务是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来承担。

  综上所述,刘先生妻子的这种说法不合理。

周旭亮律师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为履行扶养义务所负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夫妻购置家庭用品、修缮房屋及为支付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等。

  【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与双方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一般包括: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债务的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以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原则上由本人偿还。

  值得注意的是:

  在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债务由当事人用个人财产加以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的家庭共同生活的,其配偶应当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这两种情形的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撰稿:马晋芝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张冠彬
法务:杨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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