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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后,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就诞生了,这不仅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还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而从“法”到“典”的更替,更是开启了一个民事权利保护的新时代,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我国的一件“大事”“喜事”,在学习过程当中,小伙伴们就《民法典》的颁布适用问题提出了相关疑问,今天带大家一起学习了解一下。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民法典》公布后,所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是不是就直接废止了?
不是的。只有在《民法典》正式施行后,所涉及的相关旧法才会废止。
一般而言,法律的废止有三种情况:一是法律本身规定了有效期限,期限结束,该法即自动终止,二是法律为某一特定情况而制定,一旦该情况消失,即应废除该法,三是以新法取代旧法。
在司法实践中,新法取代旧法分为明示废止和默示废止两类,明示废止是指在新法或者其他法律文件中明文规定废止旧法。默示废止是指在适用法律中,出现新法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被废止。
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的规定,所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继承法》等旧法的废止属于明示废止,废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之日。
二、《民法典》中规定自《民法典》施行后,《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同时废止,那所涉及的相应司法解释是不是也同时废止了?
不是的。
在司法实践中,法律的修改和废止并不必然导致相应的司法解释被当然废止,因为司法解释失效除被新的解释明文规定取代而失效之外,一般的失效方式是最高院通过发文的形式通知失效,最新的决定是2019年做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所以说在没有新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或者废除决定前,并不必然导致原有的司法解释被废止,但如果原司法解释和新出台的法律冲突的,就不会适用。
总之,在没有新出台司法解释或废除原司法解释的决定前,原关于《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的司法解释并不因《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的废止而当然废止,在原《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与《民法典》不冲突的情况下,原《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的司法解释依然具有适用价值。
撰稿:朱嘉琪
编辑:侯学飞
法务:刘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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