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房屋确权纠纷的处理思路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4-30 观看:
在物权纠纷的案由体系中,房屋确权纠纷较为特殊,作为物权所有权的一种,房屋所有权容易与其他案由纠纷相混淆。根据我国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精神,房屋所有权的公示方式为登记。而生活中,由于一些地方政策或者办理贷款等多种现实原因,房屋登记的所有人往往不是房屋的实际所有人,但因登记所有人家庭纠纷或者其他原因,比如离婚要处理房屋,会侵害实际所有人的权益,登记所有人又不能单方面将房过户,所以实际所有人会提出一个房屋所有权确认之诉,确认其房屋所有权。
在现实中,房屋确权纠纷主要有以下五种类型,即:情形复杂的农村房屋确权纠纷、商品房的所有权确认纠纷、主体特定政策性强的房改房所有权确认纠纷、经济适用房的所有权确认纠纷以及权属不明确的安置房所有权确认纠纷。
而针对五大类型中的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的现实情况,我们律师在承办案件中需着重注意的主要相关证据有以下几点:01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02事实证据。围绕涉案房屋,在进行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相关证据的准备时,首先明确涉案房屋的性质属于出资、继承、析产、受赠等哪种具体类型,根据相关类型再着手准备相关证据。其中可提供的证据主要包括购房转账明细、付款收据、出资协议书、顶名购房协议、录音录像、相关的证人证言、公证书、单位证明等。根据物权取得、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原则出发搜集相关的证据,主要包括装修、水、电、物业费的实际支付,租金的收取、房屋家具的购买等。在司法实践中,律师不仅要从各类房屋确权纠纷典型案件中寻找突破点,增强自身实务处理的经验,更要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依据事实情况进行案件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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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冯 昱
编辑:赵森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