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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否还具有法律依据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02  观看:
  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否还具有法律依据呢?冠领律师将通过一个案例,来告诉大家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否还具有法律依据。王某(男)和张某(女)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约定儿子由母亲张某抚养,双方婚后的住房归张某所有。离婚后几个月,张某意识到,王某继承的房子在协议离婚时没有进行分割。现在是否还能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回答这个问题:1、能否分割的前提——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何主张进行分割房产?3、是否有诉讼时效的限制?
离婚后财产分割
  首先,要想知道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否还具有法律依据需要先明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了只能由其一个人继承,否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情况除外。)其次,离婚后如发现仍有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的,任意一方可以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不管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之后,只要一方能举证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的,均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案由为离婚后财产纠纷。《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最后,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否还具有法律依据需要看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的诉讼时效,应根据具体的案情具体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只能就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否还具有法律依据,还需要分情况考虑。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一旦另一方抗辩诉讼时效经过,则该方丧失了本案的胜诉权。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系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此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在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系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起诉至法院,从其发现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协议离婚后,如果双方因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事宜发生纠纷的,此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为三年。双方系就履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问题发生纠纷,属于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也为三年,起算点为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方应履行却未履行的时间节点。离婚后,如果双方就未处理的财产主张进行分割,如主张的是具体的财产的分割,则没有诉讼时效;如果该财产已经灭失,则只能向另一方主张侵权,要求赔偿,再次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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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冯 昱
编辑:赵森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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