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赡养与财产继承律师咨询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06 观看:
朋友能继承老人的财产吗?想必许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如果你接着看下文,就能从这篇关于老人赡养与财产继承的案件中找到答案。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这起老人赡养与财产继承案件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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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一生都未结婚生子,年老后老无所依。但好在多年的忘年之交郑先生对其照顾有加。后来,因为刘先生的身体日益变差,为了刘先生能更好地得到照顾,于是郑先生将刘先生送到福利院后并主动用自己的工资支付在福利院的一切费用。刘先生为了感谢自己的好友郑先生,于是与他在福利院签订了《委托书》。委托书载明:“本人因年老独身无子女,生活不方便。随着年龄的增长,考虑今后的养老问题,特委托朋友郑先生作为我的监护人负责我的生活事宜:包括安排入住养老机构、缴纳养老费用和后事安排。”几年后,刘先生因病而亡。
郑先生便就老人赡养与财产继承的问题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继承了刘先生应享受的老职工住房补贴约52070元,谁知法院驳回郑先生就老人赡养与财产继承问题的请求。
郑先生不服,继续上诉,后来经中级法院调查,刘先生在福利院居住期间,郑先生经常看望老人,刘先生对郑先生亦十分信任。郑先生的同事及邻居均向法庭证实,郑先生多年来一直对老人悉心照顾,并为老人办理丧葬后事。最后,这起老人赡养与财产继承的案件,法院认为:对独居老人精神慰藉,也是扶养行为。依法判决同意了郑先生的诉讼请求。至此,这起老人赡养与财产继承的案件以郑先生的好心有好报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