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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怎么付?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23  观看:
  离婚时必不可少的问题:财产和孩子。对于孩子的问题不外乎两个:抚养权和抚养费。那么夫妻离婚抚养费怎么付呢?本文将就离婚抚养费的问题进行法律问题分析。
  首先要搞清楚离婚抚养费包括哪些,“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离婚抚养费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3、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4、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6、两个孩子时,抚养费一般原则上:双方分别抚养一个时,互相不需要给抚养费;如果都是一方抚养,另一方需要每月给抚养费。因此,对于离婚抚养费的问题可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那么关于离婚抚养费的问题还有哪些需要了解呢?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在下列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此外,如果抚养子女一方擅自改变子女姓氏,另一方不得因此拒付子女抚养费。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抚养费的相关问题,若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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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冯  昱
编辑:赵森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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