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冠领代理北京西城借款合同纠纷案胜诉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17 观看:
视频文案:我所谢妍律师、郭敏慧律师代理北京西城借款合同纠纷案,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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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山(化名)和王华(化名)在北京的一家公司上班,是同一部门的同事。因为在工作中交往密切,互相熟悉。2017年,王华多次以借刷杜山的信用卡的方式进行借款。2017年11月1日,王华向杜山出具《借条》并载明:于2017年11月1日通过杜山信用卡套现15万元及现金7万元,共计22万元。王华一再承诺12月1日前归还,但直到杜山起诉时仍未还,信用卡逾期给杜山造成了生活上的困扰。在朋友的介绍下,杜山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谢妍律师、郭敏慧律师为其维护权益。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王华向原告杜山支付借款本金22万元及逾期利息。
庭审中,原告杜山向法院提交《借条》和电子账单证据材料。被告王华既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向法院提交答辩意见及证据。
针对这起案件,冠领律师指出:
第一,原告提供的《借条》是证据,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
第二,原被告已经形成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关系,被告迟迟未还款,已构成违约。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22万元并支付自借款之日起的利息,合法有据。
第三,被告无正当理由未能到庭,视为放弃诉讼权利。缺席庭审的行为不影响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进行依法裁判。
经审理,法院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22万元及逾期利息(以22万元为本金,自2017年12月1日计算至上述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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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刘力珮
类型:A 类稿
编辑:赵森岱
审稿: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