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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丨离婚诉讼能不能不公开审理?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9-27  观看:

  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观众王女士是一位网红,有100多万的粉丝,最近打算和丈夫离婚,但是在婚姻过错和财产分割问题上,两人争执不下,无奈走上法庭。王女士考虑到自己的粉丝众多,如果法院公开审理,肯定会对自己有一定的影响。于是,王女士想咨询律师,起诉后自己能不能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呢?

周旭亮律师

▲图片来源于《法治进行时》节目,如有问题联系删除

  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节目特邀嘉宾,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律师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关于审理方式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周旭亮律师

▲图片来源于《法治进行时》节目,如有问题联系删除

  离婚案件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生活琐事,甚至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难言之隐,比如恋爱过程、收入状况、第三者插足、夫妻生活状况等等,所以,经王某申请,法院是可以不公开审理她的案件的。

  当然,不管是网络红人、公众人物还是普通公民,都要注意保护隐私,公众的合法权益的违法、合理诉求是有法可依的。

  关于“不公开审理”案件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二百八十五条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适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因此,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是按照开庭审理时的该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进行区分的。举例,某人犯罪时16岁,开庭审理时18岁,那么就应该公开审理。

撰稿:龙艳艳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段主编
法务:刘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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