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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时是否有权分割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8-31  观看:

  在父母看来,将房产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好处有很多,可以提前为孩子准备婚前财产,而且相比赠予、继承等既省钱又方便,能省下不少税费,还不用担心将来会征收遗产税。其中也不乏一些父母出于商业经营活动目的而投资房产,以孩子名义购置房产,用来规避家庭未来的破产风险。但夫妻婚后购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


图片来源于网络

  林女士和丈夫结婚18年,两人还有一个15岁的孩子,在外人看来他们是一对模范夫妻,从不争吵,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实在是两人工作太忙,没有精力因为生活琐事吵架。两人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在工作中,但是生活需要温度,林女士本就工作繁忙想回家后能感受到家的温馨,但每次回家老公要么还在公司加班,要么就在书房埋头工作,根本无人倾诉,自己还要辅导儿子功课,然后做晚餐,在冰冷的家里十几年如一日,两人最终决定办理离婚手续,给彼此自由。

  两人约定15岁的儿子归林女士抚养,房产各一半,但是两人曾经在孩子15岁生日的时候送了一套房子给儿子,并且过户到儿子名下。林女士想知道,对于儿子的这套房子该如何处理?父母是否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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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律师认为:林女士和丈夫在儿子生日的时候以未成年儿子的名义买房,并且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产权人是该未成年人,应该视为夫妻双方对儿子无偿赠予该房产。两人离婚时无权处分已经属于儿子的房产,但是双方离婚后,林女士作为抚养儿子的一方,可以与孩子共同居住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内。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为了防止出现夫妻为避税故意将房子赠予孩子的情形,实践中法院对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审判一般会有所差别,具体如下:

  1、首先,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在夫妻离婚时不能简单地完全按照登记情况将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如果真实意思确实是将购买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该房产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

  2、如果真实意思表示并不是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比如有些单纯为了规避税款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那么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比较适宜;

  3、认定属于已经赠予未成年子女的,由抚养孩子的乙方暂时占有和支配,但不得违背未成年子女利益随意处分。

  法条链接: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9条:“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撰稿:冯  昱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段主编
法务:杨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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