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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介绍环节)
大家好,我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XXX律师。近年来,离婚率一直在攀升。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人们选择离婚的原因也是五花八门,各有不同。今天我们就从专业角度聊一聊夫妻离婚,如何降低对孩子的伤害?
夫妻离婚时法律如何保护孩子(小标题文字体现)
首先夫妻离婚时法律是从保护孩子的立场上考虑的,这点必须明确。
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有三款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故事讲述环节)
我曾经接触过这样一个案例...
离婚后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小标题文字体现)
故事讲述:
8岁女孩阳阳的父母因为感情不和打起了离婚官司,双方都要求抚养孩子。因为阳阳的爸爸多年来忙于工作,无暇照顾家庭。阳阳的妈妈之前也是职场女性,自从怀上阳阳后,考虑到各方面的原因,阳阳妈妈只能辞职带孩子。直到阳阳4岁上幼儿园之后,阳阳妈妈才重返职场,不想此时她和丈夫的感情也积累了越来越多的问题,两人的婚姻就这样走向了终点。阳阳自己书写了愿意跟随妈妈一起生活的《抚养意见书》,阳阳的妈妈向法院提交了这个意愿书。法院审查后发现,阳阳爸爸的经济条件更好,其工作性质在照顾孩子上也更有优势。
在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原则进行辩论时,法官会考虑以下因素:
孩子的年龄。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及其相关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妈妈陪伴长大。
在本案中,阳阳从小就和妈妈相处的时间较多,尽管从客观上看,阳阳爸爸的经济能力对孩子的抚养来说更有优势,但是,法理的内蕴是对人的关怀,从感情角度看,阳阳的妈妈对孩子付出的时间精力等更多。最重要的是,阳阳自己的意愿是跟随母亲生活。
根据新颁布的《民法典》,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主要依据阳阳自己的意愿,而非单一考虑其父母双方的经济,法院最终判决阳阳由妈妈抚养。此案充分采纳了孩子的抚养意愿。
法律延伸——抚养费问题(小标题文字体现)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观点总结环节)
最后从道德层面来谈谈我的看法:
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人亦如此。两个人走入婚姻,意味着需要更多的磨合和包容。婚姻需要两个人携手经营,共同把家庭建设好,这需要相处的智慧。感情是复杂的,如果感情真的走向终结不可挽回,相伴一场不如祝福对方。对孩子来说,父母依然还是最疼爱他的爸爸妈妈。在谈离婚时,要充分考虑孩子的感受,尽量降低对孩子的伤害。
撰稿:王 晨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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