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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生前债务由谁承担?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2-18  观看:

  日常生活中,债务人和债权人就还债日期进行约定,但是当债务人死亡以后,到期或是未到期的债务应当怎么样进行处理?这也是债权人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遗留下的债务需要谁来承担呢?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一般由配偶或继承人承担。其他亲属,如父母,子女,如果没有继承财产的,则不承担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死亡债务人的配偶

  如果债务确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一方去世后可以用遗产部分来清偿这部分的债,不足清偿的,不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同时,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那么,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2.死亡债务人的继承人

  根据即将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因此,如债权人死亡,应由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自愿偿还。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债务。

  债务人死亡留下的债务清偿问题种类很多,以上只是常见几类情形。如遇到复杂债务问题,还应及时咨询专业人士,避免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损失。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张星航
编辑:侯学飞
法务: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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