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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快递和外卖行业的兴起,穿梭在风雨中的小哥们也面临着更大的工作难度,在送货过程中会遇到许多突发事件,即使是风雨无阻的“超人们”也会面临受伤的危险。而这些职业往往都缺少正式的劳动合同,而是依靠互联网进行派单和发薪。
来自北京的快递小哥杨先生前来咨询,送货的途中遭遇车祸,货物摔在地上,自己也受了伤。他想知道这种情况算工伤吗?该怎么维权?
杨先生:周律师您好,我在骑电动三轮车送货的途中与一辆急刹车的汽车相撞,手臂受伤无法承受重物,工作受到巨大影响,我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周律师:杨先生您好。首先,你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待该局作出决定认定您所受的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后,予以认定工伤。
杨先生:认定工伤需要哪些证明呢?
周律师:《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杨先生:但我和快递公司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周律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还需要提交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在劳动者与单位间劳动关系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劳动者遭遇工伤后应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向法院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之诉。
杨先生:我已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按照工伤对待,但我的公司不服,要与我对簿公堂。
周律师:您与快递公司之间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是劳动关系是真实存在的,这就是事实劳动关系。当法院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后,受伤职工可凭法院生效判决申请工伤认定。所以,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是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
杨先生:我明白了,非常感谢您。
周律师:不客气。
周旭亮律师提醒:
生活中有许多与“快递小哥”相似的群体,很多人不清楚遇到公司不愿赔偿时该怎么做,导致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了解“享受工伤待遇”是工伤职工的法定权益,工伤保险的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个人不承担缴纳义务。
如果不清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可以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向法院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之诉。
法院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后,受伤职工可凭法院生效判决申请工伤认定。若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则受伤职工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撰稿:朱嘉琪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段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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