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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关于房产纠纷那些事儿!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1-21  观看:

  1.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答: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

  2.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答: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通常视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以父母名义购买的房改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以一方父母名义购买的房改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该房产不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离婚时,夫妻一方对房屋的出资,可以按照债权进行处理。

  4.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房产如何分割?

  答:男女双方如果只存在同居情形,并且房产在同居期间双方(包含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处理办法,是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通常会根据购房原因、出资比例,以公平为原则进行房产的分割。一般作为共同共有处理,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父母共同出资,产权登记一方子女名下的房产如何分割?

  答: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双方父母拿钱出来买房的,产权只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另一方子女的名字并没有出现在房产证上。如果双方对该房产有约定的应按照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双方没有对房产有相关的约定的话,双方父母的出资额相当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夫妻双方对房产按照双方父母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6.双方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子如何分割?

  答: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应该说是争议点最小的情形了,通常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双方平均分配。但是如果双方约定了按份共有或者有其他约定的,那按照比例进行分割或者按照其他约定进行分割。

  7.婚前一方付清房款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答:在结婚前,一方付清了全部房款,无论婚前是否取得了产权证,该房产应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另外一方不得对此类房产进行分割。

  8.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答: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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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答: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10.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购买商品房;购买经济适用房。

  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11.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购房款纠纷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在离婚时,一方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12.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答: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13.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答: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撰稿:吕德祥
编辑:侯学飞
法务: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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